根据省教育厅、襄阳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现将枣阳市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要求,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枣阳市的社会人员,可在枣阳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及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年9月21日至9月3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9:00—17:00。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