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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纪委监委五个一交叉协审把牢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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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

“被审查人出生时间认定不准确,身份证出生日期和干部档案认定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时,应当以干部档案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准,我们针对这处错误扣了1分……”

“张某某违纪案引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精准,张某某违纪行为发生在年,承办部门引用条款却是年的,我们认为应引用年的……”

近日,在湖北省枣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乡镇(办、区)纪委查办案件集中交叉审理及容错纠错培训现场会上,10个乡镇纪委对需要审理的17件违纪案件开展“一案一交叉评查,一案一现场评分,一案一公开反馈,一案一承诺整改,一案一答疑释惑”即“五个一”交叉协审,交叉协审中发现问题或意见不一致时,由承办单位纪委书记作为答辩者,现场应对主审人提出的问题,这场面对面的“业务切磋”,使协审案件更加高效、快捷、增质。

“通过这样的一个平台,可以在互相交流、监督、学习中促进能力的提升,也为今后的工作树立了标尺,我们将针对协审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实整改,并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梳理检查已办和在办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该市王城镇纪委书记余天水说道。

为防止交叉审理流于形式,该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照7项19个评分内容对案件逐项逐条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将案件质量评定等次分为ABCD四个档次,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让办成优质案件成为常态。据悉,此次参与协审的17件违纪案件,其中5件被评为A等,11件被评为B等,1件被退查。

“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将自办案件交叉互评、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交叉互审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努力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和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点对点、面对面’的良性工作局面,以评促管、以查促改,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枣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郭荔玲、汪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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