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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期确诊后还宅不住全国多人被立案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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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警方对隐瞒接触史、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隔离期还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警方提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进入防控关键期,疫区返回人员和与疫区接触人员主动隔离至关重要。擅自外出,会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主动隔离就是义务。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任何擅自脱离管理的行为都将被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江西·赣州

隔离期间乘坐交通工具被立案调查

关于对陆某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的情况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月2日,我局对陆某(女,江西赣州人,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已隔离收治)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1月17日,陆某乘飞机到外地游玩,于25日返回赣州。在旅游期间,陆某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有亲密接触。在依法依规告知且要求其居家隔离的情况下,陆某仍乘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年2月2日

广东·汕头

隔离期间乘坐交通工具被立案调查

2月3日凌晨,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该区公安机关经侦查,初步查明杜某然、杨某丽夫妇(均系湖北省枣阳市人),于今年1月23日从湖北乘车到达澄海探望其父亲杜某雨,之后一直在杜某雨务工的工厂居住。期间,杨某丽已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杜某然、杜某雨及知情人许某浩明知杨某丽出现症状,没有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报告,并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1月29日,杜某然、杨某丽夫妇被医学隔离观察。

1月31日,杨某丽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与杨某丽有密切接触人员已经集中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2月2日,该区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丽、杜某然、杜某雨、许某浩等四人以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同时,对杜某雨务工的工厂业主进行调查。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一旦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特别是从疫情发生地来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并带其到卫生院接受相关检查,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负起责任。

江苏·启东

不服从隔离,强制执行并依法立案调查

2月2日,江苏省启东市公安局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强制隔离2名拒不执行防疫隔离人员。同时,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形,公安机关已迅速立案调查,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经查,1月21日,该姚从武汉乘飞机到南通(航班号3U,该航班一乘客已确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回启后不配合疾控部门隔离观察要求。2月2日下午,启东市公安局会同政府职能部门对姚进行强制隔离,并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追究其拒不执行政府通告的法律责任。同时,职能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其母亲高某及妻子江某进行了隔离观察。

同日,启东市公安局会同职能部门对丁某也执行强制隔离。经了解,丁某于今年1月份离武汉返启,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丁某的居家隔离观察期至2月5日,期间村干部多次上门开展工作,但丁某及其家人未予高度配合。

陕西一家四口被立案侦查

1月31日,蒲城县桥陵镇一家四口在疫情非常时期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暴力妨碍民警执行公务,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桥陵镇某村的王某1月22号开车从福建途径湖北回到蒲城老家,后由于受武汉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影响,一家人被居家隔离。

1月31日,村干部来到王某家让其配合填写武汉返乡人员登记表,王某表示自己没有去武汉,拒不配合村干部工作,并与村干部发生口角。桥陵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王某态度十分恶劣,在民警传唤王某作进一步调查时,遭到了王某及其父母、妹妹的殴打,造成了四名民辅警不同程度受伤。后民警齐心协力,将王某及其家人强制带离现场。

目前,蒲城警方已对王某一家人妨害公务进行立案侦查,对案件当事人王某及其父亲、妹妹采取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四川雅安

老人隐瞒途经武汉,致30多名医护密切接触

2月3日18时许,四川省雅安市政府新闻办发布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天全县侯某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69岁的四川雅安市天全人侯某有意隐瞒途经武汉汉口返雅的事实,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余人。

在医生等多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湖北等地居住和旅游史的情况下,其仍然否认,导致有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

通报内容称,侯某,男,现年69岁,天全县人,1月18日从汉口乘动车(车次G,三号车厢)于当日下午到达成都,然后乘私家车返回天全,途中在雨城区多营镇某饭馆晚餐。1月27日,因“反复咳嗽、咯痰伴心累、急促”医院入院。1月31日,侯某确诊为新冠肺炎。

目前,经初步调查,侯某有意隐瞒途经武汉汉口返雅的事实,且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余人。更为恶劣的是,医院主诊医生和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湖北等地居住和旅游史的情况下,侯某仍然否认,导致有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给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经雅安市应对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责成市县公安、卫生健康、监委等部门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省、市指挥部通告要求,对侯某进行专项调查,查实后依法依规从严惩处;责成天全县对该事件过程中干部是否尽责、精准排查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倒查,对失职人员严肃问责。

雅安市应对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号召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响应配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是否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配合疫情排查;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务实细致做好人员精准摸排精准管控,确保防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此通报发布后,凡违反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4号)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从严惩处。

来源: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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